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杞县邢口乡派出所,是谁给你打人的权利?!

2010-12-04 22:47:30 作者:mayormag 来源:法制中国 浏览次数:0 网友评论 0

河南省杞县公安局邢口乡派出所无故欧打并拘留群众,致使受害人任文春服毒自杀未亡,造成全身溃烂,失去劳动能力。然而十二年过去了,当地派出所至今没有给出一个合理的说法。

    河南省杞县公安局邢口乡派出所无故欧打并拘留群众,致使受害人任文春服毒自杀未亡,造成全身溃烂,失去劳动能力。然而十二年过去了,当地派出所至今没有给出一个合理的说法。

    “你们快来帮帮我们吧,我们这里派出所无法无天,光天化日之下,无故动手打人,还逼我喝毒药。”河南省杞县邢口乡王寺寨村民任文春一见到记者,禁不住失声大哭起来,并向我们讲述了十二年前那令人可怕的一幕.

    1998年12月18日上午,任文春读小学五年级的儿子任化全,哭着跑回家,脸上全是血。任文春看到儿子这个样子,问怎么回事?儿子说:卓椅全被人砸了。 于是任文春下地劳动时,便顺便到学校问一下情况。到校时老师不在,不少学生也说他们的卓椅也被砸了。过了一会校长回校,任文春和学生一起向校长反映卓椅被 砸之事,同时并质问校长:孩子被人打的满脸是血,作为校长为什么不管一管?谁知这个校长极不负责任地说道:别的家长都不来问,就你事多,我看是你砸的吧。 任文春看校长喝多了酒和他说不明白,就下地劳动去了。走之前校长恶狠狠地叫嚷:任文春你等着,有你的好看。果不出所料,村治安主任杜远征找到任文春,无证 据地说,任文春你砸了学校的卓椅,罚你1500元,不拿钱就把你送到派出所,用电棒打残你,再送你去坐牢,叫你坐8年,如果7年半能出来,算我干瞎吧了。 你承认了吧,写过悔过书就没事啦。任文春当时一听,天啦!怎么会是这样,这不是不讲道理了吗?

    次日下午六点左右,任文春被抓走,一进派出所什么也没说没问,李宏、何武连、安贵然、王战胜4个干警轮看着对其毒打,一个干警伸出钳子般的大手,拧住任文 春的嘴巴骨,另一个干警朝其脸上一连煽了几十下.另两位干警一前一后用他们穿着皮鞋的大脚朝其下肢狠命乱踢,一顿毒打之后,就把他送进一个小屋.

    一个老实巴脚的农民,没有犯什么法,不明不白在派出所,遭受如此毒打,任文春实在忍受不了这非人的折磨,于是在乡派出所喝了随身所戴的灭鼠剩下的药,被派 出所干警发现抢救脱险.在抢救脱险的过程中,医院开了六瓶吊针,只打了四瓶半,派出所的人就不让打了,还说死了拉倒,接着将任文春送进拘留所,拘留15 天,但仅住了四天,人就快不行了,就通知家人将其拉回家了.由此任文春却落下全身溃烂,手脚发抖的残疾,现已无法劳动,长年不能断药.

    从进派出所遭毒打,直到在小屋内吃药被抢救回家,派出所内没任何人告诉任文春为什么被抓、被打、被送进拘留所,也没什么人告诉他究竟犯了什么法.

    关于派出所打人的新闻已经屡见报端,不甚稀奇。但是任文春,作为一个中华人民共合国合法公民,祸从天降无端被打,且在被打的过程中不容分辩,这不能不让我 们感到十分悲哀和万分愤怒。人们不禁要问:是谁给了派出所打人的权力?众所周知,即便是面对证据确凿的嫌犯,公安机关也无权打人。犯罪嫌疑人在接受公安机 关审查询问期间,也拥有最基本的人权,也不能遭受人身的侵害。这恐怕是最起码的常识,难道杞县邢口乡派出所的警察们连这也不懂?

    看起来,派出所打人的根子还在于公安机关的特权思想,是一种高高在上,为所欲为,缺乏法制观念和尊重人权的特权理念在作怪,所以,才有野蛮执法、知法犯 法、滥用职权等问题屡屡发生,才造成了种种冤假错案的悲剧。因此,公安机关从严治警,消除特权思想,带头遵守法律,做到依法办事、文明执法、执法为民,还 是任重而道远的!

    好端端的一个人,被强行带到派出所,不讲任何理由,被无故欧打,打的头昏脑胀的,有一种死里逃生的感觉,人身和人格受到了严重的侵害,想想都可怕.邢口乡 派出所知法犯法,还有无天理?派出所是执法为民的,不知为何倒成了他们乱施刑法的场所。试问邢口乡派出所职业道德何在?是谁给了派出所打人的权力?!

    目前,任文春仍在不停的上访、上诉中,他的最终目的就是要为自己讨回一个公道!

转载: http://www.oacoc.com/news/china/2010-12-04/4731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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