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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出所“被传死”的背后谁是谁非

2010-11-28 16:22:10 作者:高贵昊 来源:新浪博客 浏览次数:0 网友评论 0

据姜明的妻子高连桥在帖子中说:“我赶到派出所,看到他(姜明)头耷拉着,靠在刑讯椅上,我进去叫他,怎么叫都没反映,到死也没说一句话。

【导读】——最近,在某网站刊载了一篇“青岛惊现‘传唤死’居民被传唤派出所内两小时死亡”帖子,该贴陈述:“2009年9月15日中午11点左右,青岛市公安局市南分局八大关派出所8名警察手持传唤证,将青岛市市南区八大关街道办事处居民姜明从家中带走,声称要在相关文件上签字。当时姜明的妻子高连桥要求同去,遭到派出所民警拒绝。姜明被传唤到派出所两小时后死亡,疑遭到刑讯逼供、暴力取证致死。

“被传死”发生后,姜明家属提出对姜明法医鉴定的申请,要求华东政法大学司法鉴定中心对姜明尸体进行鉴定,却遭到市南公安分局和市公安局百般阻挠,家属要求公开被害人在派出所录影,都以各种借口拒绝公开。就这样,姜明家属无奈四处申冤告状,甚至于将此事发布在网站上,该帖子在网络中出现后,随即引起了众多网友的关注。

笔者从这个“青岛惊现‘传唤死’居民被传唤派出所内两小时死亡”帖子种了解到:“因放心不下丈夫,高连桥当日12:40左右赶到派出所,看到丈夫被铁棍铐锁在椅子上不省人事,头歪斜下垂,口中流出不明液体、浑身抽搐。家属要求立即送医抢救,但该派出所不理,青岛市公安局市南分局八大关派出所副所长陈伟竟拍着桌子高喊‘出了人命我负责’,拒绝送医。”

据姜明的妻子高连桥在帖子中说:“我赶到派出所,看到他(姜明)头耷拉着,靠在刑讯椅上,我进去叫他,怎么叫都没反映,到死也没说一句话。看他不正常了,就质问警察他怎么这样了?都没反应了,你铐在那上面干什么?赶紧上医院,他们却说等到一点半上班以后,往市局打个报告,等批了才能送医。”

随后,姜明的大哥、大嫂闻讯赶来,质问民警是否刑讯逼供,要求警察立即送医抢救。警察拒绝,还将姜明大哥推出门外,直到家属打电话要上告,陈伟才勉强同意将死者送往医院。

送到医院时,姜明已没心跳,经过一个多小时的抢救,医生宣布死亡。妻子高连桥表示,丈夫不是抬上去的,是拽着胳臂拖到车上,在车上就没气了,去了也没什么抢救,其实就是死在警车上。他耳朵流血、鼻子流出液体,浑身紫癜。警察近的医院不送,却送到路途远的市北区的海慈医院。

据笔者从知情人那里了解到,2006年,姜明的妹妹在离婚之前,遭到丈夫王某打伤。姜明陪妹妹回家接孩子时,和王某发生口角,双方打了一架,王某随即到八大关派出所报案,经法医鉴定,王某构成轻伤,时隔三年,此案一直未结案。 

目前,姜明离去,孩子才九岁,婆婆有心脏病,公公有糖尿病,一个并不富裕的家庭负担全压在了姜明的妻子高连桥一个女人身上了。然而,青岛市公安局、青岛市南区检察院、青岛市人民检察院以各种理由不予立案,也没有对派出所相关责任人员进行处理,反而对家属采取跟踪、监视。

看到这里,不仅不让网友产生质疑:姜明一个体质健康的中年人,配合警方传唤,在派出所不到两小时被致死,为何被害人被铁棍五花大绑捆在椅子上?为何被害人头歪斜、口吐水?为何被害人耳朵流血? 对于派出所副所长陈伟能引起这么大的争议,就是网上流传但未经证实的另一句话:“出了人命我负责!”这个责任岂能陈伟能担当的起吗?谁来还死者一个天理,给社会一个司法公道。

涉案人员的人身安全和权利义务保障是公安机关特别是派出所、刑警队、看守所等一线执法单位的重点工作之一。一个时期以来,各地相继发生了数起涉案人员在公安机关内非正常死亡的案(事)件,直接影响了公安队伍的整体形象和社会公信力。笔者认为,公安机关的性质和特点,决定了其必然会成为社会瞩目的热点、媒体关注的焦点,涉案人员的安全管理工作发生问题,将直接影响社会治安秩序。因此,如何加强公安内部监管、提高执法安全、保障涉案人员的权利和安全,是我们必须及时解决的一个重要课题。

不过,涉案人员发生非正常死亡问题的原因涉及很多层面,有可能是刑讯逼供导致,也有可能是涉案人员本身存在的病理引发,还有可能是涉案人员自杀轻生的心理促使。但无论什么原因,只要是发生在公安机关执法期间,我们的执法民警就有着相应责任。因此,在目前公安队伍人员不可能大幅增加、设施设备不可能很快改善的情况下,要破解“非正常死亡”困局,只有立足现有条件,精耕细作,把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才能保障执法工作安全有序。

最后,笔者作为一个政法记者,建议地方基层派出所对待非正常死亡案(事)件要建立健全快速处理机制,所内主要领导要亲自指挥处理对涉案人员的抢救、善后等工作;有条件的派出所要协调建立医护救援机制,在组织民警学习一些简单的紧急救护知识的基础上,尽可能与距离派出所办公地点较近的医院开展合作,确保涉案人员一旦在派出所内出现病情,可以在最短时间内得到救治;建立健全舆情监控应对机制,迅速查清事实,及时上报领导机关,适时公布真相,稳妥做好善后处理,防止被放大、炒作。

从姜明“被传死”的事件来看,一年多的时间,派出所已没有新意的开脱之词,实际上暴露了派出所的管理弊病至今没有得到深度的剖析和妥善的改进。同时,鉴于的在公安机关不断地发生,笔者呼吁,希望这起“非正常死亡”事件能引起青岛市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

来源:http://blog.sina.com.cn/s/blog_3e8ce44b0100nmjl.html

关键词: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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