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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仪陇县龙岗气田建设指挥部黄勇、刘俊景等人贪污挪用土地补偿款一千多万元,因黄勇出车祸死亡致使此事败露,经杨建华、陈科打招呼硬压,使其不了了之,群众反映十分强烈,这其中有没有杨建华、陈科分得此款,就不得而知。中石油所征地按国家标准每亩12万元补偿到县在操作此事时,实际补偿到老百姓不足2万元,当地老百姓为此事现场围攻杨建华陈科,当时全国人大代表到龙岗考察调研亲历此事,人大常务副主任张险峰为解救两位领导还遭老百姓咬伤。此事发生后,影响极坏,老百姓也未得到任何追加款。
2、仪陇县马鞍朱德纪念馆正大门梯步工程,由陈科的直属亲戚承包并私自修改设计,因不按规划施工,造成国家损失一千多万元,影响极坏。
3、仪陇新县城董家桥接点改造工程,开发商苟松柏是杨建华在南部县作县长时的最好朋友,原规划接点还房28000平方米(实际只需还房22000平方米),本来就有6000多平方米超额面积,但杨建华在收受苟松柏的巨额礼金后,将规划面积增加到38000平方米,将该工程由“5加1”变成“6加1”,让开发商牟取暴利三千多万元,其超面积部分的土地也未通过拍卖,且在地面面积扩张后,将原规划得非常漂亮的五星花园搞成了“四不象”群众怨声不绝。
4、仪陇县小东山公园建设工程招标走过场,杨建华和陈科指示招标公司一天就报名结束,并将该工程暗示指派给安某某,因此工程只准六家公司竞标,然而安某某一人就拿了六家资质公司围标(该工程总造价一千七百多万元)而安某某也是杨建华在南部县当县长时的朋友,该项工程实际就是杨建华的工程。
5、仪陇德昌大道扩建工程,经杨建华打招呼,指定公司中标,其中一标段由任小林中标后,转让给杨某某修建,任小林从中牟利三百万元,二标段是杨建华的直系亲属挂靠公司中标,这是杨建华在招标过程中为其亲属牟利。
6、仪陇滨江大道防洪堤二期工程,一标段是杨建华的亲属中标,三、四标段是陈科的亲属中标,招标成了走过场,其实仪陇所有的大工程竞标都是走形式,其他公司都是在给杨建华和陈科垫背。
7、仪陇新县城绿化及风貌打造工程,是在毁坏了原有的绿化工程的基础上进行的,由杨建华、陈科指派公司施工,套取国家资金三千多万元,从中牟取暴利。
8、“512”地震后,在杨建华陈科的安排下,仪陇县夸大受灾面积,虚报受灾损失,假立项目,骗取国家灾后重建资金8亿多元,为了摆平帐目,个别乡镇平均发放了微不足道的一点点钱,用以掩人耳目,其余钱款均被杨建华陈科挥霍和挪做他用,作为县委领导视党纪国法于不顾,胆大妄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