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中国交通】河北讯:今年2月至11月,河北省公安机关开展了为期十个月的警用车辆违规问题专项治理活动,河北的经验和做法得到了公安部领导的充分肯定。可是该项治理活动还未结束,11月23日9时许,在河北省保定市向阳南大街与三丰路交叉口处,发现一辆无号牌的制式交警施救车。该施救车前脸标有“保定市公安局交警支队”10个醒目大字,车身粘贴公安专用警徽和police字样,前后均无牌照。而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却是旁边的一辆农用车,虽沾满泥污,但却挂有号牌。
摄于保定市向阳南大街与三丰路交叉口
违规使用警用车辆“严重败坏了公安机关和人民警察的良好形象,损害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河北省公安厅为此专门研究制定了《警车及驾驶人交通违法违规责任追究办法》,明确规定了20种公安机关警车及驾驶人的违规行为,并具体规定了对相关责任人和责任领导的追究办法。
摄于保定市向阳南大街与三丰路交叉口
有网友感慨说,普通市民开无号牌车上路,交警要罚款,那交警开无牌车上路,谁来罚交警款呢?现如今有许多有权的部门,不是按规定上号牌,而是自制个自家单位的车牌号挂上,四处耍威风,为什么作为管理车辆的交警却视而不见?答案就在于此,身为车辆监管部门的交警支队自己门前就扫不清,竟公然于闹市置法律于不顾,放任肩负抢险救援重任的救援车无牌上路作业,试想这样的主管部门管交通,能管住有权部门的无牌行驶吗?
俗话说,打铁先得自身硬。自已的车都没有牌照,还怎么检查别人的车呢?
附:警用车辆违规问题治理重点:
使用的警车属于走私的,被盗抢的,非法扣留、扣押的,借用外单位或私人的
应当报废、非法拼(组)装等不符合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的;
挪用、套用、使用伪造、变造的警车牌证的;
转借警车、牌证的;
非警务人员驾驶警车的;
警车未依法进行登记或者牌证不全的;
擅自喷涂警车外观制式或者安装警用标志灯具、警报器的;
酒后或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暂扣期间驾驶警车的;
非执行紧急公务驾驶警车超速行驶、不遵守交通信号标志、不服从交警管理、滥用警灯警报器等交通违法行为的;
警车私用,非因公将警车停放在餐饮、娱乐场所门口的;驾驶警车违规参与婚庆、葬礼及为社会车辆带道的,以及其它问题。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市长》杂志、《中国市长网》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