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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收取保险费 大同市羊坊学校惹民怨

2010-11-10 14:57:15 编辑:林凡建 来源:中国网聚焦山西 浏览次数:0 网友评论 0

近日,记者接到了大同市南郊区口泉乡羊坊村张先生的举报称,羊坊小学要求所有学生交30元平安保险费,他的孩子已连续交了两年,而且没有任何收款证明。
近日,记者接到了大同市南郊区口泉乡羊坊村张先生的举报称,羊坊小学要求所有学生交30元平安保险费,他的孩子已连续交了两年,而且没有任何收款证明。
  据了解,羊坊小学六个年级都要求缴纳这项费用。张先生说,由于自己已经给孩子买了意外伤害保险,根本没有在学校再缴纳一份保险费的必要。找到学校老师说明情况之后,校方的回答是不交可以,但必须签一份协议。协议内容为,学生在上学时间内发生的任何意外均与学校无关。无奈之下,张先生还是为孩子交了这份保费。
  “我们好多家长都沟通过,大家都没办法,为了孩子考虑,又不敢继续向学校反映。我想问一下,国家是这样规定的吗?”张先生补充到。
  经查,教育部等七部门于2010年4月21日联合下发了《关于2010年治理教育乱收费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意见要求,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必须坚持自愿和非营利原则;严禁采取强制或变相强制手段收取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
  保险费属于代收费,也应当实行自愿原则,羊坊小学为什么要强收呢?为此,记者致电大同市南郊区教育局。办公室工作人员态度坚定地告诉记者:南郊区下属学校从来没有收过任何保险费!
  当记者向其说明情况后,工作人员让记者联系教育局书记办公室。
  “这个协议不应该签,缴纳平安保险是自愿的,教育局没有要求学校强制收取。”书记办公室的工作人员王老师给了记者不同的答案,并说,“我是第一次听到有学校强制收取的说法,我们会马上联系羊坊小学进行查实。”
  最近,除大同市南郊区泉口乡羊坊小学外,山西省其他地市许多家长也反映孩子所在学校有强制学生交保险费的情况。在此,记者希望各地教育主管部门认真查实,为学生正常的学习生活营造良好的环境。(田力群)

作者:田力群
关键词:协议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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