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管理通讯内参部,《市长》杂志,愿与各界社会人士竭诚合作,挖掘社会热点,向领导反映事件真实性,为领导提供真实有效的社会素材。 联系邮箱: [email protected]


首页 > 社会新闻 > 中方决定向印尼提供1000万元人道主义援助

中方决定向印尼提供1000万元人道主义援助

2010-11-08 20:49:01 作者:mayormag 来源: 浏览次数:0 网友评论 0

中新网11月8日电 据中央电视台报道,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吴邦国今日表示,中方决定向印尼提供1000万元人民币现汇人道主义援助,并愿从救灾物资、医疗救助、灾民转移安置、地震海啸监测、灾后重建等方面给予力所能及的帮助。

中新网11月8日电 据中央电视台报道,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吴邦国今日表示,中方决定向印尼提供1000万元人民币现汇人道主义援助,并愿从救灾物资、医疗救助、灾民转移安置、地震海啸监测、灾后重建等方面给予力所能及的帮助。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吴邦国8日下午与印尼国会议长马祖基举行会谈,就两国关系、议会交往等重大问题深入交换意见。吴邦国首先代表中国政府和人民,对印尼近期接连遭受地震、海啸、火山喷发等严重自然灾害,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表示慰问。

他说,为全力支持印尼抗灾救灾和灾后重建,中方决定向印尼提供1000万元人民币现汇人道主义援助,并愿从救灾物资、医疗救助、灾民转移安置、地震海啸监测、灾后重建等方面给予力所能及的帮助。相信在苏希洛总统的领导下,印尼人民一定能够战胜自然灾害,重建美好家园。

马祖基代表印尼议会和人民对此表示衷心感谢。他说,每当印尼遇到困难的时候,兄弟的中国人民总是伸出援助之手,为我们战胜困难增添了力量。

吴邦国积极评价中国印尼关系。他说,进入新世纪以来,特别是两国建立战略伙伴关系以来,双方高层互访频繁,政治互信不断增强,经贸合作持续深化,民 间交流蓬勃开展,在联合国、二十国集团、东亚区域合作等多边事务中密切配合,给两国和两国人民带来实实在在的利益,也促进了地区和平与繁荣。

吴邦国指出,进一步巩固和发展中国印尼战略伙伴关系,是中国政府坚定不移的政策。为推动两国关系深入发展,他提出四点建议:一是以中国——东盟自贸 区建成为契机,扩大双方投资合作、企业合作和贸易合作,大大提升两国经贸关系水平,实现到2014年双边贸易额达到500亿美元的目标。二是发挥各自优 势,加强在基础设施建设等领域的合作,中国金融机构将积极提供融资支持,中方鼓励有实力、信誉好的中国企业参加印尼重大项目建设。三是落实好防务合作共 识,加强在防务安全磋商、人员培训、海上安全等领域的合作,提升两国战略合作水平。四是密切在国际和地区事务中的沟通与协调,共同维护两国及广大发展中国 家的利益。中方支持印尼在国际和地区事务中发挥更大作用。

马祖基热烈欢迎吴邦国委员长对印尼进行正式友好访问。他说,吴邦国委员长此访是印尼中国关系史上的一件大事,具有重大意义。他完全同意吴委员长关于 发展两国关系的意见,表示印尼愿同中国一道,充分利用中国——东盟自贸区的有利条件,进一步拓展双广大群众基础设施建设、资源能源开发、贸易等领域的互利 合作,带动和促进印尼经济发展。印尼方热忱欢迎中国企业扩大在印尼的投资,愿为此创造条件、提供便利。希望双方进一步加强人文领域交流,幸是人民之间的了 解和友谊,密切在国际和地区事务中的磋商,推进印尼中国战略伙伴关系不断向前发展。

在积极评价两国立法机构友好关系后,双方一致表示,议会交往在推动国家关系发展方面发挥着独特作用,愿继续保持两国议会高层交往,加强专门委员会、 友好小组和办事机构之间的友好往来,相互学习借鉴治国理政、立法、监督等方面的有益经验,着力促进经贸、地方等领域的务实合作,密切在多边议会组织中的配 合,为两国关系深入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兼秘书长李建国等会谈时在座。

会谈结束后,两国有关部门和企业签署了总额超过60亿美元的双边经贸合作协议,涉及金融、能源、电力和农业等领域。

 
(本文来源:中国新闻网 )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市长》杂志、《中国市长网》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分享到搜狐微博 |分享到新浪微博 | 转播到腾讯微博 |

市长杂志 - 联系方式 - 招聘信息 - 相关法律 - 法律声明 - 网站地图

 

市长杂志网所刊载内容之知识产权为市长杂志传媒及/或相关权利人专属所有或持有。未经许可,禁止进行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等任何使用。

Copyright 市长杂志网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复制必究

支持单位:北京爱码科晟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京ICP备1002414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