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回放
中国报道内蒙讯 (记者 罗孝文)已是古稀之年的魏殿龙家住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临河区,仅有小学文化,1998年经人介绍认识巴彦淖尔市庆丰农庄经理李某。李某聘请有果树栽培技术的老魏在乌兰布和沙漠建造1500亩梨园,双方签定了劳务合同。合同规定:栽活一棵梨树管理五年支付4元管理费。老魏平地、植树、打井、修路,支出20多万元。一年后梨园经验收合格,按合同规定李某应支付老魏17.9万元劳务费。
1999年9月李某找到老魏,说由盟长帮助在上海世界银行无息贷款260万元,但需要30万元的人情费、差旅费等费用。为顺利贷到款,要先将李某、许某及老魏的房产做抵押能贷30万元活动经费。同时可支付老魏17.9万元,供老魏支付。善良的老魏没多想就将自己位于闹市区403平方米的二层小楼的房产证借给李某,李某与魏某签订了借用房产证协议书。李某说:“30万元还你17.9万元后,到上海贷款恐怕钱不够,先给你8万元,你先拿去急用。”
让人始料不及的是,李某得到老魏房产证后并未去银行贷款,而是去典当行将老魏的房产证典当了16.5万元。钱到手后,携款潜逃,与老魏玩起了“躲猫猫”,无奈之下的老魏向公安机关报案。
房产拍卖
2000年2月7日,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公安分局将李某抓获。在分局,李某写下归还房产证保证后被释放,不久再次潜逃。
2001年,还贷期限已到,典当行将老魏告上法庭,接着将老魏的房产进行评估并以607200元的价格进行拍卖。在案件审理过程中,由于李某关系特殊,背景复杂,案件久拖不决,虽经临河区法院、巴彦淖尔市中级人民法院及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多次审理,结果老魏先后三次败诉。2005年老魏403平方米、价值200万元左右的房产最终以27.5万元拍卖。拍卖造成老魏150万元以上的房产损失,老魏因此遭受重大的精神打击。
柳暗花明
官司打到2006年出现了转机,老魏的案子终于引起了临河区、巴彦淖尔市及内蒙古自治区政法部门的高度重视。2007年6月1日,临河区公安分局原经侦队长韩警官、办案民警刘警官将犯罪嫌疑人李某再次抓获,次年9月也将涉案的侯某抓获。经区公安侦查,区检察院审理终结,李某犯合同诈骗罪罪名成立,依法向临河区法院提起公诉。2010年8月4日,犯罪嫌疑人李某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判处罚金3万元。一起历时10年错综复杂的司法案件以老魏胜诉而尘埃落定。
著书出版
10余年奔走,三次败诉,如今房子没了,子女怨言很大,几十万元的债务让老魏身心疲惫,喘不过气来。但令老魏最感慰藉的是老伴始终支持着他。于是,老魏运用并不多的文化,记录官司整个过程的点点滴滴编辑成书《公道哪里讨?》出版。此书凝聚了老魏10余年的辛劳。一些地方法学专家、地方领导及好友给该书作序。人生历练使老魏不仅学到法律知识,也提高了文化修养,获得了一笔宝贵的精神财富。
老魏赠送的锦旗
今年8月,老魏只身来到北京,向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及国家信访局申请要求领导表扬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公安民警刘志中、检察官暮维峰、法官张利军并向上述优秀民警、检察官、法官所在单位赠送了锦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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