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担任司机的男子,疑看中一名19岁少女迷信鬼神的弱点,指她被鬼魂缠身,声称要成功驱鬼,就必须与他性交。少女虽然不愿意,仍忍受脱光衣服,被对方在背上画符,然后与他性交。
司机过后以干爹身份,多次侵犯少女。少女最后一次在私家车上被强奸后,不甘受辱,报警求助。涉案司机否认犯案,昨在高等法院受审。
被告周锦华(52岁),被控三项以虚假藉口促使女子作非法性行为及两项强奸罪。
每次塞40元掩口费
去年3月1日至5月31日间,少女随被告到他住家,参与驱鬼仪式。驱鬼过程有多个步骤,被告先烧香,然后双脚踏地,以向神灵禀告。
被告要少女戴上眼罩,躺在客厅的床褥上,然后要她脱光衣服,在她背上画符。少女感到害怕叫停,但被告坚持要驱鬼就只得进行仪式。少女信以为真,惟有照做,与被告性交。
少女事后脱下眼罩,见到被告正穿回衣服。被告叫少女快速离开及洗澡,并塞了200元(约40新元)给她,叫她不要将事件告诉任何人。被告与少女之后变成干爹契女关系,少女称被告做“华哥”。其后被告再以同类方法,与少女性交两次。少女因担心别人知道,故一直不敢将事件张扬。
卫生巾染被告精液
至去年9月8日,被告再约少女吃饭。他先载少女到元朗及屯门收取薪金及到五金舖替少女父亲买材料,之后再驶到满布酒店的地区。
少女心知不妙,要求回家。被告声称会载她回家,结果却将车驶到屯门望后石附近的小冷水路。被告下车走到少女身旁强吻她,虽然少女正值经期,仍难逃遭被告强奸。
少女不甘受辱,回家后向朋友哭诉并报警。被告翌日被捕,否认侵犯少女。
化验证实少女的卫生巾上染有被告的精液。少女今日出庭作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