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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的实践与探索

2010-09-26 20:40:23 作者:李 军 来源:长沙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浏览次数:0 网友评论 0

长沙是1982年国务院首批命名的24座历史文化名城之一,全市有各级文物保护单位240多处,一般不可移动文物2200余处,馆藏文物30余万件,以及一批具有鲜明地方特色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近年来,我市认真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方针,积极探索,大胆实践,全面加强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管理工作,走出了一条独具特色、行之有效的名城保护新路子

长沙是1982年国务院首批命名的24座历史文化名城之一,全市有各级文物保护单位240多处,一般不可移动文物2200余处,馆藏文物30余万件,以及一批具有鲜明地方特色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近年来,我市认真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方针,积极探索,大胆实践,全面加强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管理工作,走出了一条独具特色、行之有效的名城保护新路子,既保留了悠久的历史文化遗产,又注入了充满生机的现代文明,实现了名城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多赢格局。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坚持把创新理念、提升认识作为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思想基础

我们认为,珍惜历史文化,保护历史文化,延续历史文化,是时代赋予的责任,也是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现实需要。首先,传承城市文明是一种历史责任。长沙有着2000多年的历史,一直是湖湘地区政治、军事、经济、文化中心,西汉和五代时期是著名的长沙国和马楚国的都城,近代以来成为中国旧民主主义革命和新民主主义革命的主要策源地之一,对全国的历史发展进程产生了重大而深远的影响,被誉为“楚汉名城、革命胜地、名人故里、山水洲城”。历史和自然给我们留下了丰厚的文化遗产,珍惜自己的历史文化,爱护自己的城市个性,是当代长沙人义不容辞的历史责任。为此,市委、市政府反复强调,一个不懂得保护历史文化遗产的领导,是一个不负责任的领导;一个不重视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干部,是一个不称职的干部,要求各级领导干部当好历史文化的“薪火传人”,为子孙后代留下这笔宝贵财富,真正做到上无愧于祖宗,下无愧于后代。其次,城市文化底蕴是一种竞争力。文化是一座城市的根基和灵魂,是现代城市发展的动力源泉和重要支撑,也是展示城市综合竞争力的重要标志。历史文化遗产不仅是“文化软实力”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且是“经济硬实力”的有力支撑。历史文化,是长沙城市深厚文化底蕴所在;历史文化名城,是长沙城市最重要的“金名片”。保护长沙的历史文化,留住城市的历史文脉,就是保护长沙的综合竞争力。为此,我们要求不惜一切代价,把各种历史文化遗产和有保护价值的历史建筑有效地保护下来,并明确规定城区内有50年以上历史的老房子一律不得随意拆除。再次,保护文化名城是一种发展机遇。历史文化名城是历史结晶,只要探索创新,一定能为城市经济发展提供丰富资源和强大动力,创造城市发展的新优势。近年来,我市着眼于名城保护工作客观需要,实施“文化强市”战略,全面推进文化与城市发展的深度融合,着力将长沙打造成“具有国际视野、人们引以为自豪的创业之都,宜居城市,幸福家园”。今年6月,市委进一步提出了建设“国际文化名城”的战略,以先进文化为导向、以湖湘文化为主题,以满足人的精神追求和文化需求为目标,全面提升文化价值、文化品位和文化软实力,努力把长沙建设成为具有深刻历史内涵、鲜明时代特征、浓郁地域特色、高度创新精神和广泛国际影响的文化名城,这为长沙城市现代化和历史文化保护确立了全新的发展方向。

二、坚持把科学规划、依法监管作为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基本前提

为从宏观上加强对历史文化的保护,我市完善了名城保护规划体系,并加强了相关法规制度建设。一是加强规划编制工作。我市于2002年就开始组织编制《长沙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并于2004年底通过了全国专家评审。去年下半年,我市结合《长沙市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启动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的提升工作,开展了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2005)评估,并就历史文化名城传统街巷肌理、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体系、历史风貌区更新模式、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实施机制、古城风貌特别保护区等问题进行了专题研究,同时将研究内容纳入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今年年底将完成规划正式成果。近年来,我们还编制了《太平街历史文化街区专项规划》、《长沙市文物事业中期发展规划(2005-2020年)》等,形成了比较完整的规划体系。二是加强法规制度建设。2002年,我市就着手制定《长沙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2004年11月1日起施行。同时,还制定了《城市建设中加强文物和历史建筑保护的规定》、《长沙历史建筑抢救保护管理办法》、《长沙市文化遗产保护管理办法》等,推动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走上法制化、规范化道路。三是加强体制机制建设。早在1982年8月,我市就成立了长沙市名城规划保护委员会;1996年,由市政协牵头成立了长沙市历史文化名城建设推动委员会;在市名城推委会的大力促进下,2007年成立了长沙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委员会,解决了多头管理的问题,形成了各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同时,设立了长沙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基金,推行了文物保护目标责任制,将重要文物保护工作情况纳入对区、县(市)的年度绩效考核。完善了听证制度,对涉及历史文化名城保护问题的建设方案,实施前召开听证会,邀请有关部门专家和社会各界人士进行讨论,集思广益,确保项目不对历史文化名城风貌造成破坏。建立了公众监督机制,改公众“事后参与”为“全程参与”,使历史文化名城的规划、保护、修缮和管理处于公众的全程监督之下,增强了公众保护历史文化的理念和情感,形成了人人关心、人人参与历史文化保护的良好氛围。

三、坚持把保护文物、延续文脉作为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核心灵魂

历史文化名城既要保护,又要整治,还要发展。在保护与发展的关系上,既不可能原封不动,也不允许脱胎换骨,其核心是延续历史文脉。因此,我们在名城保护中,十分注重“形”的保护和“神”的传承。几年来,根据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我市有步骤、有重点地加强了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建设。一是注重历史建筑的保护。从1998年开始,我市开展了近现代保护建筑调研工作,在充分调查、梳理的基础上,确定了城区56处近现代保护建筑。“十一五”以来,我市以每年维修5-6处文物保护单位的速度推进不可移动文物保护,麓山寺、新民学会旧址、贾谊故居等一批重点文物得到及时修缮。同时,我们在城市建设过程中十分注重深度挖掘和保护历史文化遗产,打造品牌和“亮点”。在湘江两岸风光带建设过程中,修建了“杜甫江阁”、“四羊方尊广场”等工程项目,完成了潮宗门故址、潇湘八景台故址、朱张渡原址、长沙电灯公司原址等历史遗址的标志建设,并对近现代历史保护建筑群——裕湘纱厂建筑群进行了保护性的综合改造。二是注重历史街巷的保护。在2006年-2007年,我市投资10多亿元,对城区413条背街小巷进行了提质改造,同时完成对化龙池、白果园、天心街、西文庙坪、连升街等11条历史街巷和李富春故居、八路军驻湘通讯处旧址、湖南自修大学旧址、中共湘区委员会旧址等23处重点保护历史旧宅的改造工程,通过“修旧如旧”的方式保留和恢复这些历史街巷和历史旧宅的老长沙原味文化风貌。三是注重文化景区的保护。2004年-2009年,我市投资16亿多元,对橘子洲风景区进行了全面的提质改造,并从2008年开始,启动了岳麓山风景名胜区综合整治第一期工程,该项目投资近30亿元,目前天马山、凤凰山、桃子湖、西湖文化园等景区整治工程正在实施,通过对橘子洲、岳麓山两大景区的提质和整治,使我市历史文化传承载体得到跨跃式提升。四是注重文化资源的保护。把湘锈、花鼓戏、老字号、百年名校、历史地名和民俗风情等非物质文化遗产,以及风景名胜、古井名泉、古树名木等纳入了保护范围,各级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开展非物质文化的普查、收集、整理工作,文化、商贸等行政管理部门根据传统艺术、工艺的特色,建立传承人制度,兴建专题博物馆,采取有效地抢救、扶持措施,促进发展。

四、坚持把街区保护、整体协调作为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重中之重

历史街区是长沙这座历史文化名城的重要内容,是城市在历史发展中存留下来的建筑群体,这些街区传递着城市发展过程中的历史信息,反映出了长沙历史文化名城的特色和风貌。我们认为,实施对历史街区的有效保护,是解决推进城市化与加强名城保护这一矛盾的有效突破口。岳麓山、湘江、橘子洲和以天心阁为标志的古城区是长沙重要的历史文化资源。首先,我们把象征和见证长沙历史文化的太平街作为历史文化街区重点加以保护,编制了《太平街历史文化街区专项规划》,明确了太平街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范围,并于2007年11月完成了太平街历史文化街区第一期修缮、改造工程。在太平街历史文化街区修缮整治过程中,我们严格按照《长沙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要求和“修旧如旧”的理念,把太平街打造成为我市的第一条历史文化名街,逐渐成为我市对外展示地方特色及历史文化内涵的重要窗口。其次,我市根据《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须有两个以上历史文化街区的要求,对现有几个历史文化风貌较好的街区进行了分析研究,将西文庙坪、潮宗街、化龙池三个街区作为历史文化街区,在2009年12月召开的全国专家咨询会上获得一致通过,目前正在进行三个历史文化街区的修建性详细规划编制和报批工作。三是从整体上加强历史文化风貌区的管理。将岳麓山(含橘子洲)、小西门、潮宗门、天心阁、开福寺5片历史文化风貌区作为保护重点,确定了控制风貌区的范围、性质、建筑风格、环境特征和保护控制要求,并对容积率、建筑高度和视线走廊等进行规划调整、控制。同时,采取“点、线、面”相结合的保护措施,“点”指的是单独存在的古建筑或文物史迹,如寺庙、老住宅、古井等;“线”指的是相联成线古建筑或文物史迹,如古街、古巷等;“面”指的是成片的街坊、街巷、民居群等组成的大型古建筑群。通过采取这种措施,使历史文化名城中的古建筑、文物史迹得到更多的保护。

五、坚持把有机更新、科学开发作为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关键环节

城市是一个生命的有机体,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不是“空城保护”。坚持以人为本,让保护成果惠及居住其中的所有居民,是我们的目标追求。近年来,我市将旧城棚户区改造作为重要的“民生工程”来抓,计划用3年左右的时间,对城区二环以内730万平方米棚户进行全面改造,其中涉及旧城保护区的有330多万平方米,这些地方历史积淀深厚,文物资源集中,是我市最具代表性的文物资源分布区。如何处理好改善民生与保护名城的关系,通过反复研究,我们认为,棚户区提质改造应建立在有利于名城保护的基础上,既要追求城市外在形态的提质,更要注重对城市传统文化的继承,以期达到“形神兼备”的提质改造效果。为全面摸清这一区域内文物资源存量,妥善保护老城区弥足珍贵的历史文化资源,我市组织专业调查队伍对棚户区实施了全面系统的文物调查。在全面普查的基础上,制定了“统一规划、分类保护、整体提升、有利发展”的棚户区文物资源利用思路:“统一规划”是指棚户区提质改造在充分尊重《长沙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前提下,结合其建设规划,做好二者的结合文章,以达到城市建设与文物保护和谐发展;“分类保护”是指针对不同类别的文物点及其分布情况,采取科学合理的保护模式实施利用。比如,历史风貌区、历史街区(街巷)、重要的公馆群等,均需采取相应的保护模式实施分类利用;“整体提升”是指将棚户区内所有文物点均纳入提质改造工程,按照《文物保护法》相关政策法律要求,实施整体提质,以促进文物保护整体质量的提升;“有利发展”是指棚户区提质改造与文物保护工作都要服务于长沙历史文化名城的现代化建设,二者应在科学发展观指导下,实现和谐可持续发展,以促进城市现代化发展水平的提高。按这一思路,我市在进行棚户区改造时,在古道巷、白果园、化龙池等历史保护街巷棚改区,实行有机棚改,将传统元素和现代品质有机结合在一起,把古道巷、白果园、化龙池等改造为具有“小巷文化”的特色商业步行街,作为旧城改造的典范。

六、坚持把有效保护、合理利用作为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目标追求

有效地保护是为了合理的利用。我市在坚持有效保护历史文化名城的前提下,积极发掘和利用长沙的名城资源,发展以文化、教育、科技为主要内容的新型产业,实现文化资源优势向经济发展优势转化,造福当代,流传后世,永续利用。一是将历史文化名城的文化精神、文化传统等,渗透到农、工、商、运、建、服等各行各业及其产品、服务、经营、管理之中, 以期多角度、多侧面、多形式、多层次展示历史名城的人文精神风貌及文化特色, 增加城市文化含量, 提高城市文化品位, 形成大经济与大文化互动共生的格局,推动经济发展方式、城市管理模式、“两型社会”实现形式的创新。二是利用历史文化名城的文化典籍、文化名人、文化传统和人才优势,开发富有长沙特色的图书、音像制品和纪念品, 以文生财, 以文富民。近年来,推出了《贾谊新书》、《长沙府志》、《湘军志》等书籍,并依托长沙简牍,与国际、国内科研机构开展学术交流,长沙吴简已逐步构筑成一门显学。三是利用长沙名人故里、历史街区、宗教文化、风味小吃、传统手工艺等资源优势,开发富有特色的新型文化旅游产业,重点推进了岳麓山、桔洲岛、靖港镇、铜官窑和湘江沿岸风光的旅游项目建设,全市以文化遗产资源开发利用为主的文化产业贡献率达1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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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军同志简历: 1971年出生在湖北赤壁,1990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92年毕业于长沙交通学院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2000年获武汉水利电力大学国际工程管理专业硕士学位,2007年被评为教授级高级工程师。1992年至1994年在湖南省航务工程设计研究院从事工程设计工作,1994年至2008年在湖南湘江航运建设开发公司工作,曾担任英语翻译、计划部副主任、工程部副主任、设备部主任、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等职务,2001年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其间完成了国家重点工程湘江大源渡航电枢纽、株洲航电枢纽工程的建设。2008年12月任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副厅长,分管城镇污水处理、住房保障和房地产工作。2009年4月任长沙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分管城市建设和管理工作。

联系人: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城建处  黎峰
联系电话:0731-88665897    138758161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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