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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爆料:江苏十佳律师朱伟八十万“捞人”

2010-04-12 17:01:04 编辑:mayormag 来源:天涯社区 浏览次数:0 网友评论 0

向苏州市市长信箱进行了举报,苏州市经侦支队(刘先生案件侦办 单位)开始对此事进行调查,并询问了相关人员,于2010年4月8日告知当事人,该案不够立案条件不能立案。
2007年九月份,苏州市相城区一家汽车零部件制造企业的负责人刘先生(化名)被人举报涉嫌挪用资金被苏州市经侦支队三大队刑事拘留后,江苏竹辉律师 事务所朱伟律师(苏州市政府法律顾问、江苏省十佳律师、法学博士)通过中间人找到刘先生的家人,说朱伟他可以花钱通过市委、市政府的领导和公安局的领导, 将刘先生从看守所“捞出来”,要价30万元人民币,确保刘先生三十天内取保候审,刘先生的家人给了朱伟30万元。十二天以后,朱伟又通过中间人对刘先生的 家人说:“要加大力度,需要找市政府的重量级人物,必须再花50万元用于打点”,刘先生的家人又按要求向朱伟支付了50万元人民币。但朱伟在收取80万元 后,并未去看守所会见刘先生,也未为其出庭辩护和提供任何其他法律服务。

刘先生于2009年十二月中旬向江苏省司法厅举报朱伟涉嫌诈骗,在没有任何结果的情况下,又向苏州市市长信箱进行了举报,苏州市经侦支队(刘先生案件侦办 单位)开始对此事进行调查,并询问了相关人员,于2010年4月8日告知当事人,该案不够立案条件不能立案。

特向各位网友及法律人士求助:
1、苏州市司法部门的处理是否妥当?该举报案件由朱伟律师受理的前案件为同一单位侦办是否妥当?如果当事人不服还有哪些办法可行?
2、朱伟 律师是否涉嫌犯罪?如果涉嫌,属民事案件?还是刑
事案件?
3、当事人在举报过程中,受到来自各方的说情及威胁。深感朱伟律师的能 量之大,政府、司法等部门都在帮他说话,请知情人指点迷津。



作者:南平惨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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